1、“工会名称”应与工会公章一致,“地址”应详细填写工会所在区(县)、街(镇)及门牌号码。
2、“工会组织简况”栏中的“审批单位”指批准设立本工会组织的上级工会;“现职工人数”、“会员人数”指本级工会组织涵盖的职工总数和会员总数。
3、“收入情况” 栏中“上年结余累计”按照上年工会经费收支决算表中的期末滚存经费结余数填写;“年会员缴纳会费收入” 指年内会员应缴纳会费总收入;“年2%拨交工会经费本级留成收入”指本工会组织年内工会经费总收入减去上缴经费后的留成;“其他收入”指除会费、经费收入以外的各种收入;“收入情况”栏中各项数字应与《基层工会经费、财产验资证明》中“工会自有经费” 栏中相关项目所填数字一致。
4、“资金情况”栏中“固定资金”应与《基层工会经费、财产验资证明》中“工会自有固定资金”栏中“合计金额”所填数字一致;“流动资金”按申请登记月份的上月末资产负债表所列有关内容填写(要考虑债权债务的变化情况);流动资金必须不能为空,必须填写。
5、“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状况”栏中填写“我会能够独立处分自己所有的财产、经费”。
6、“基层工会意见”填写“我会符合工会法人资格登记条件,特此申请登记”,工会主席签名,加盖工会公章。
7、“上级工会审查意见”由上一级工会填写“经审查,该会符合工会法人资格登记条件,准予申请登记”,加盖工会公章。
8、“审查登记机关意见”由市总工会填写“经审查,该会符合工会法人资格登记条件,准予登记”,加盖定西市工会法人资格登记专用章。